西湖国税出快拳查处收藏品偷税通讯员 肖正军 本报记者 徐晓
近日,杭州西湖区国税局接到举报——某图书馆一楼出售收藏品不开发票,涉嫌偷税,要求尽快查处。该局立即采取措施,仅用2天时间就完成了查处工作。 据了解,该图书馆一楼由4名个体户承租4个摊位经营展品,出售“第一套收藏银版人民币”、“生肖福”、“大清龙票”、“奥运电话金卡”等高价收藏品,于2006年底开办,但从未办理税务登记。西湖区国税局对经营户进行了约谈与检查,促使4个体户补报销售178240元,补征增值税6855.39元,责令补办税务登记证。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,在办理营业执照一个月内,必须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,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补征税款并可予以处罚。 |